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区国有自然资源总量基本摸清,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扎实到位,资源要素基础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自然资源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同时,针对资产利用、资产配置、资产监管、资产基础管理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着力破解,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际,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生态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合力利用和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主动意识和内生动力。坚持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保、产业布局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海岛家园。
(二)规划引领,有效促进资源开发利用。要以《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统领,完善“多规合一”机制,促进土地资源、水资源、海域海岛等国有资源保护和利用,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土地供应管理上,要持续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完善整治规划,实现重大项目应保尽保。要提高综合整治土地的开发权益,实现集约节约、可持续利用;落实管理保护职能,确保耕地建设质量提升和有效利用;依法有效管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和利用,进一步破解海域围垦的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统一配置和有偿使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海域海岛分级分类保护机制。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资源基础管理。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计监测为基础,协同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夯实根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搭建国有自然资源数据统一共享平台,实现对资产精细化的监督管理,强化数据成果共享应用,形成管理合力。积极探索研究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价值评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在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实际成效。
(四)长效监管,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努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推动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探索建立“三长”联动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1: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的调查报告
附件1:
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生态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坚持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保、产业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海岛家园。
2.持续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完善整治规划,提高综合整治土地的开发权益,实现集约节约、可持续利用。
3.持续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统一配置和有偿使用市场机制。
4.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搭建国有自然资源数据统一共享平台,实现对资产精细化的监督管理。
5.积极探索研究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价值评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
6.不断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着力推动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探索建立“三长”联动机制。
附件2:
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1.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好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平衡关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要大力加强节水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强化节水意识,掌握科学的用水知识,自觉养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科学用水的良好习惯。
3.土地资源是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有力保障,相关部门要加快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存量用地,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改革试点政策,加大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治理力度,为引入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提供要素保障。
4.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新技术手段,形成“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监管模式,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检测评估预警机制,推进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5.坚持整体系统、规范统一、标准科学、节约高效的原则,厘清管理、保护和修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强化部门间高效协同,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合力,切实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监管。
附件3:
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及2024年常委会监督计划,9月中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到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对相关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并对《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初审,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区国有自然资源总量基本摸清,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扎实到位,资源要素基础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自然资源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基本摸清。国有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湿地资源、水资源、海域海岛资源(无人岛)等。截至2023年底,全区国有土地面积共计约184.2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8.5%;全区国有林地总面积1.5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1%;全区湿地面积2.38万公顷;全区矿产资源主要以石、砂、粘土为主,目前尚有采矿权企业4家,剩余可采资源量129.925万吨;全区水资源总量约为1.820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412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408亿立方米,水资源基本靠降水补给;海域面积6270平方公里,海岛岸线总长965.05公里,辖区内现共有海岛743.5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5.5个,无居民海岛698个。
(二)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土地资源方面,坚持高位推进、综合施策,不断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2022年以来,共完成批而未供消化1776.45亩;存量建设用地盘活2020.4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715.4亩,闲置土地处置1162亩。水资源方面,着力打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样板,白沙、桃花、虾峙、东极等海岛先后纳入市域供水统一管理,同步启动岛际引水联通工程,通过打通水网内循环,实现南部诸岛供水联网,进一步化解独立供水海岛的用水紧张现状。持续推进渔农村饮水达标提质,累计新建、改造供水管网50余公里,渔农村供水品质不断提升。
(三)国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持续发力。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土地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等领域的保护治理。高质量实施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600亩;高标准落实最严耕地保护,今年新增耕地流入489亩,其中土地复垦面积150亩;稳步推进莲花洋区域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矿山修复任务,完成3处自然修复和1处转型利用,合计修复面积20.2公顷;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2023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平方公里。
(四)国有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总体要求,编制《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乡镇级总规已完成中期成果修改,进一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深化清查、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健全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存在问题
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在摸清家底、保护治理、开发利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短板,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
(一)自然资源资产有效利用有待优化。节约优先理念树的还不够牢,节约意识尚未成为社会公众的日常行为自觉。集约利用要求还未得到全面落实,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依然存在,单位土地产出效益较低。绿色消费、循环发展理念还没有树立,项目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还未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从源头上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传统发展模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仍未有效转变。
(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效率有待提升。部分区域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还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我区的土地资源需求呈刚性扩张趋势,但受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边界等约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趋紧导致土地资源供应总量相应趋紧,用地指标紧缩正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瓶颈,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有待提质增效。
(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有待夯实。由于自然资源分属多部门管理,部门之间分类标准、统计口径、调查进度均不统一,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数据存在交叉重叠或漏报漏统问题,多规合一的“一张图”管理还未实现。同时,当前国家层面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认和评估核算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尚未出台统一的量化标准和自然资源资产的计价标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尚无法准确估算,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有待健全。机构改革后,资源管理各部门虽然从形式上实现了整合,但职能和业务融合仍然没有完全到位。例如,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责虽已整合至自然资源部门,但资源管理仍以单门类管理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管理碎片化、目标差异化、空间重叠化等问题。市区之间职责交叉,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和协调,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执法上职责不明、权属不清、数据不全问题仍然存在,资源治理和生态保护监管水平需要提升。
三、意见建议
为加强和改进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际,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生态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合力利用和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主动意识和内生动力。坚持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保、产业布局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海岛家园。
(二)规划引领,有效促进资源开发利用。要以《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统领,完善“多规合一”机制,促进土地资源、水资源、海域海岛等国有资源保护和利用,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土地供应管理上,要持续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完善整治规划,实现重大项目应保尽保。要提高综合整治土地的开发权益,实现集约节约、可持续利用;落实管理保护职能,确保耕地建设质量提升和有效利用;依法有效管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和利用,进一步破解海域围垦的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统一配置和有偿使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海域海岛分级分类保护机制。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资源基础管理。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计监测为基础,协同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夯实根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搭建国有自然资源数据统一共享平台,实现对资产精细化的监督管理,强化数据成果共享应用,形成管理合力。积极探索研究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价值评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在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实际成效。
(四)长效监管,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努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推动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探索建立“三长”联动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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