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对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案例为线索实施跟踪监督,既是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这项具体工作的监督,也是对被监督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的监督,更是区人大精准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检察法律监督专项评议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对被评议案件监督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交通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对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案件监督及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亮峰参加会议并讲话。

他指出,通过落实检察建议,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察院要坚持依法规范监督,恪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精准监督,从典型案件办理入手,持续探索从类案监督到数字治理的升级,精准识别和堵住社会矛盾风险点,不断深化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路径。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法律监督意见,被监督单位要依法予以回复,并积极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建立相互沟通交流的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把解决问题作为依法履职的终极目标,共同推进法治普陀建设。
会前,与会的区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人员前往朱家尖北岙码头、区海洋行政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对小型海钓船艇规范化管理的检察法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