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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02 12:04     浏览数:1973

      42日下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汉、孙德明、王洲琼、陈红、马亮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指出:《国旗法》的颁布实施,在保障国旗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加强宣传,增强国旗意识,引导正确使用国旗,自觉维护国旗尊严和国家尊严;要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规定具体操作规范,为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要立行立改,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国旗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与会的区人大代表就该议题做了审议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街道工委关于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会议肯定了各人大街道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认为2023 年各人大街道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会议原则同意各人大街道工委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4个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陀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戴沈晨,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增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区监察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后,举行了年度首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法活动,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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