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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30 12:06     浏览数:37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国有企业共计98家,比上年增加18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74家、国有控股企业24家。

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39.17亿元,增长27.81%;负债总额756.14亿元,增长19.54%;所有者权益总额283.03亿元,增长56.79%;资产负债率为72.76%下降5.34%

    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1.89亿元,增长28.89%;实现净利润总额-4.32亿元,主要为六横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亏损。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我区无区属国有金融企业。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独立编制机构196个,其中行政单位54个,事业单位142个。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0.65亿元,增长3.55%;负债总额6.51亿元,增加11.03%;净资产114.15亿元,增长3.15%。流动资产18.8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5.65%;固定资产净值22.5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8.65%;无形资产净值1.6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33%;在建工程7.4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16%;政府储备物资16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0.0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8.06%,其中有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入账,主要包括水利基础设施中堤防2.18公里、水闸9座、泵站6座、水库33座、水文站35座;市政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108.28公里城市桥梁2城市照明25614地下综合管廊378.81公里。

全区新配置固定资产6.34亿元,处置资产原值1.95亿元,原值净增加4.39亿元,增15.06%。新配置无形资产0.22亿元,处置资产原值0.01亿元,原值净增加0.21亿元,增11.11%。在用资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待处置(待报废、损毁等)资产分别为35.80亿元、0.08亿元、0.14亿元、0.06亿元,分别占对应资产总额的99.22%0.22%0.39%0.17%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土地面积约478平方公里(三调采用后数据),其中建设用地约99平方公里,农用地约291平方公里(耕地39.3平方公里),未利用地约88平方公里。国有土地面积共计约184.2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8.5%。

全区矿产资源经过以往的地质矿产勘查,主要以石、砂、粘土为主,其它非金属、金属矿产贫乏。全区尚有采矿权企业5家,其中大型矿山4家、中型矿山1家,剩余可采资源量0.2亿吨,矿种全部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全区海域面积6270平方公里,海岛岸线总长966.81公里,现有无居民海岛数量701个,面积5.52平方公里。

二、认真落实上年度审议意见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针对性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加强产权管理,全面摸清底数。对实际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单位所有的房屋和土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全区国有房产(土地)权属情况、使用情况、入账情况,形成账外资产清单。加快解决未集中管理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新移交房产13二是做好账外资产入账和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全区新入账房产2025处,入账价值约10亿元;完成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项目102个,合计转固22.46亿元。

    多方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一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资产专项处置。全面梳理低效无效资产,共处置资产3.5万余件,账面原值4289万元,净值710万元。二是开展资产管理领域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开展7大方面29类问题自查自纠。涉及17家单位的资产管理问题49个,共计5.36亿元。已整改34个,涉及2.67亿元;整改中15个,涉及2.69亿元。

建立“线上公物仓”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设立“线上公物仓”模块,推动信息共享、资产共用。印发《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线上公物仓”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财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对“公物仓”及相关资产的管理职责已入库资产543件,调拨文印设备3台。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审监督。出台《区属国有企业过渡性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推进解决土地房屋征迁产生的过渡性资产管理难题。促进制度执行力提升,根据《普陀区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对区属国有企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审批、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结果与薪酬考核相挂钩。

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一是加强企业董事会改革。优化区属重点国企的下属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明确权责,完善议事规则,基本实现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董事“外”大于“内”的结构性调整。二是试点职业经理人改革。在区交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舟山市普陀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建立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制订考核机制。三是完善重点国企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区属重点国企特点,各新设1项个性指标,并设置只扣分不加分的控制性共性考核指标。

严格国有房屋(土地)管理一是推进未入账资产及时评估入账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共整改账外资产入账308处,账面价值5.77亿元;整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16项,账面价值3.04亿元。二是加强国有闲置和无偿使用房产管理。开展国企闲置和无偿使用房产清查,按用途优化整合,加快闲置资产盘活。经统计,全区国企闲置房产(含集中管理)186处;对外无偿提供使用房产95处。三是强化国有企业楼堂管所管理。开展区属国有企业楼堂管所自查,及时完成3处资产整改。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收费领域专项监督。对区城投集团等6家企业开展“三查三联三清”国企收费情况专项监督,落实督促整改。二是开展“以料抵工”行为专项监督。对城西公司征收土地房产中产生的钢结构材料“以料抵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在当年经营业绩考核中酌情扣分。三是开展薪酬分配专项审计。重点整治工资超发、不规范发放现象,检查结果与国企薪酬考核挂钩。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做好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入账与清查。一是开展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入账工作。经统计,我区共有入账主体单位8家,共入账公路资产金额70.33亿元,其中政府方入账金额46.64亿元;共入账资产卡片1279张,其中备查簿卡片119张。二是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经清查,我区公路资产共计384.40公里,价值46.64亿元。

    实施东港商务中心文印一体管理。设立有偿服务的自助式文印中心,各入驻单位文印一体机划拨中心管理,不再单独配置文印室和复印设备,桌面打印机的墨盒和纸张也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采购。共57台文印设备纳入集中管理,文印中心在用22台,其余调剂到政府集中办公区域以外单位使用。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在完成国土三调的基础上,启动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的统一登记确权试点工作,探索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模式。目前,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全区九个水流资源的调查建库,形成调查底图,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的基础数据库,待国家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系统的建设后,统一登记发证。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根据《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资产清查专题资料收集、价格信号资料合理性论证等工作,初步完成农用地、建设用地、森林、海洋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和各资源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估算工作,并建立区级资产清查数据库。

    全面完成海岛海岸线调查监测。调查监测我区全部海岛海岸线(约960公里)类型、位置、长度及其变化情况;海岛海岸线使用及其变化情况;沿岸新增填海、围海和构筑物等用海情况;核查了生态恢复岸线等。

    四、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党建工作还需加强。部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不到位,没有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具体工作同步抓实。部分国有企业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业务转型升级还需加快。我区大部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不够,盈利能力弱。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部分国企优质资产较少,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资产负债率偏高,资金周转、融资压力较大,财务状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国资监管工作还需加力。企业国有资产日常运作监管还不够到位,部分征收土地开发使用权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等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等方式,突破用工管理规定的现象。国资监管数字化改革和应用还存在短板,部分应用模块使用效率不高。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部分单位责任心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管理人员分工不明、责任不落实,资产管理脱节。一是购置、调拨、处置资产有时出现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台账和财务部门入账不同步情况。二是资产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或暂时离岗时,存在交接不及时、不完整等导致资产和财务对账、月结、报表报送不及时等情况。三是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未经审批处置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情况。

部分单位管理认识待提升。部分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重视,存在手续不全、管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等问题。部分存量公共基础设施未入账,单位不了解相关公共基础设施核算规则或缺少历史材料,存在畏难情绪。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台账管理不重视,台账信息和行业统计数据不一致,易使资产报表失真。

国有资产盘活有提升空间。一是“线上公物仓”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闲置资产共享共用的积极性不高,公物仓资产数量和种类不够充实。二是资产盘活方式单一,行业主管部门缺乏主动意识和推进动作。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价值评价体系有待完善。我区仍处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还存在缺乏全面认识自然资源的综合属性的情况,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评价机制及路径不明晰。对土地、矿产、林地岸线、海洋等资源,未整体利用和全面综合化管理。

权属认定仍需进一步协调。部门数字化水平不同导致资料差异大,纸质多、精度低,需数字化、矢量化,部分需实地指界,且矢量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存在大量此类问题;机构改革前不同部门数据标准不一,各类权源资料冲突,存在林权证书与实际不一、一地多批等问题,使村集体土地与村集体、村集体与国有土地、村集体与部队土地的权属界线争议较多。部分村集体土地因预征难以认定权属,使国有与集体存在矛盾。

    自然资源调查的管辖范围仍需统筹。我区行政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分别由普陀分局、普陀山分局、高新区分局、新城分局共同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统筹管理能力减弱,各项工作安排和推进进度不一,数据归集统计存在难度。

五、今后工作思路及改进举措

(一)推进国有企业运营规范化

党建引领促进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绩效考评办法,提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基层党建与生产经营和考核工作联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国有企业“四责协同”机制高效发力、一体落实,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一是健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建设,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适时推进监事会工作机制改革。二是强化风险防范。聚焦防范和化解国企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等,重点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加强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三是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引导国企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成立混合所有制合资公司,拓展传统业务,开展区块链、深水养殖、远洋渔业等主营业务,培育充实盈利板块。

    优化国企资产结构。一是推进优质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探索集团型企业间资源重组整合,重点推进城西板块征收土地资源移交开发建设,推进优质资源注入国企。二是加快盘活国有资产。支持国企通过合作经营、公开招租等形式,盘活闲置资产。做好国企账外资产入账、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盘活土地、房产等存量资产。三是加强企业内部业务资源整合。加大集团内部同质业务整合,提高日常业务经营效率。理顺部分托管企业管理隶属关系,推进朱家尖西岙板块深度融合。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快智慧国资系统2.0升级应用,优化财务管理、用工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应用模块,加强大额资金实时监控,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改革,完善用工、担保等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推进国资监管与纪检、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联合开展国企资产出租和处置合同等重点领域合同管理。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提高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以资产入库入账、使用管理、处置审批、月末对账月结等为重点,针对性开展管理技能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资产管理政策宣传,通过线上传达资产管理制度、流程、案例及先进经验等信息,实时更新资产管理知识,交流管理经验。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监查,要求单位把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具体管理中,严格依规办事。

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专项清查,厘清产权关系,督促单位根据相关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实施细则推进核算入账。规范资产台账信息,要求单位根据行业标准数据完善资产台账信息,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

    加大国有资产整合盘活力度。一是严格落实“线上公物仓”管理制度,开展闲置资产清查,对闲置可用的资产督促单位纳入公物仓管理,针对公物仓资产进行单位需求分析,对符合资产配置要求的按需调配资产,推动闲置资产共享共用。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资产类型和使用情况确定盘活方式,要求主管部门主动作为、集思广益,盘活行业资产。

(三)强化自然资源管理

推进统一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依托数字化改革,加强建设用地底数调查,全面摸清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低效土地、批而未供土地等底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有效处置闲置土地,加强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市场交易、批后监管、不动产登记等全程管理,提高土地供应精度和利用效益。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统一配置和有偿使用市场机制。探索地下空间用途管制和招拍挂使用制度,探索海域海岛的分级分类使用保护机制。

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应用。推进资产清查成果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考核监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等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及时掌握资产状态,把握资源开发和保护利用的重点和策略,研究制定有利于节约集约、推进存量挖潜的政策措施,实现我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发展。

    强化自然资源价值评估管理。完成农用地、森林等各类资源的经济价值估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价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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