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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12:06     浏览数:2280

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国有企业共计80家,比上年增加6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8家、国有控股企业72家。

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26.47亿元,增长16.54%;负债总额645.48亿元(非合并报表口径),增长19.33%;所有者权益总额180.99亿元,增长7.59%,增长原因为城西公司、交投集团、海创集团等各项财政补助和划入资产转增资本公积,合计增长14.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1%,增长2.39%

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8.04亿元,增长124.7%增长原因为东港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等贸易收入相比去年增加25亿元;实现净利润总额-2.04亿元,减少1.7亿元,减少527.22%,减少原因为区国资公司、六横国资公司财务成本增加,造成净利润减少2.57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全年持续推进沈家门老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城北大道、市民中心新建项目、夏新未来社区项目等重点民生项目71个,完成投资额59亿左右;水产城创新互联网+水产新型交易模式,培育100余家线上线下融合电商,全年完成水产品线上交易5.25亿元,增长49.57%;东港集团、城投、交投持续加大大宗商品贸易投入,全年实现贸易产值33.2亿元,增长300% 

我区无区属国有金融企业。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区独立编制机构203个,其中行政单位49个,事业单位153个,其他单位1个。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16.42亿元,增长54.46%,主要增长原因是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入账了46.63亿元;负债总额5.74亿元,减少2.41%;净资产110.68亿元,增长59.27%流动资产17.1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4.77%;固定资产净值18.9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26%;无形资产净值1.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27%;在建工程2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3.2%;长期投资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69%;政府储备物资69.34元;公共基础设施50.89亿,占资产总额的43.71%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尚未入账,主要包括水利基础设施中堤防2.18公里、水闸9座、泵站6座、水库33座、水文站35座;市政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100.57公里,城市桥梁2座,城市照明25333盏,地下综合管廊369.51公里。

全区新配置固定资产3.76亿元,处置资产原值2.46亿元,原值净增加1.3亿元,增长4.67%。新配置无形资产0.12亿元,处置资产原值0.02亿元,原值净增加0.1亿元,增长5.55%。在用资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待处置(待报废、损毁等)资产分别为30.92亿元、687.82万元、129万元、427.52万元,分别占对应资产总额的99.60%0.22%0.04%0.14%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土地面积约478平方公里(三调采用后数据),其中建设用地约99平方公里,农用地约292平方公里(耕地39.3平方公里),未利用地约87平方公里。国有土地面积共计约184.2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8.5%。

全区矿产资源经过以往的地质矿产勘查,主要以石、砂、粘土为主,其它非金属、金属矿产贫乏。全区尚有采矿权企业9家,其中大型矿山6家、中型矿山3家,剩余可采资源量0.5亿吨,全部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全区海域面积6270平方公里,海岛岸线总长966.81公里,现有无居民海岛数量701个,面积5.52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细化我区2021-2023年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目标导向明确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等6方面改革措施,22项改革任务,全年完成改革任务60%以上。具体包括:

深化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调整。将朱家尖西岙片区台贸物流、邮轮港、海宇围垦3家国企整合进区交投集团,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运行。明确智创城西公司为区重点国企,并将海洋高科技公司及智汇科技创业公司管理权划转智创城西公司。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推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国企清理注销。做大做强企业资产包,将全民健身中心一期、东港体育馆、沈家门游泳池、原广电大楼等4项资产划转区文旅集团,注入资产价值5.14亿元;将朱家尖街道莲花南路20号房产划转区交投集团,注入资产价值330万元。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全区53家国企围绕8方面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发现8项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损失情况、7项金融不良资产、4项公款违规消费问题及18项资产出租出借问题,除2项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损失还在整改外,其余已整改完毕。开展国企制度执行年专项行动,对区5家重点国企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细化国企考核指标。完善重点国企考核指标体系,在重点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资本保值增值融资成本控制4项共性指标外,根据企业实际特点设置了个性指标,如城投集团资产负债率指标,交投集团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文旅集团旅游景点投入指标等。另外,针对职工收入、三公经费等指标还设置了控制性考核机制,只扣分不加分。新指标体系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相辅,既考虑了普遍性又考虑个性化,更加全面、科学、合理地考核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形成了涵盖资产配置、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损失赔偿处理等各环节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体系。施行房屋(土地)资产集中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了国有资产优化整合。对现行资产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和改进,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多方位开展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经排查,全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房屋土地资产3665处,其中权证齐全资产1611处、权证不齐资产2054处;自用资产528处、出租出借资产2479处、闲置589处,拆除21处,其他情况48处。二是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共清理出低效无效资产14项,涉及金额79.68万元;已完成处置1项,涉及金额11.93万元。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处置任务。

开展资产账务调整及专项清查工作。一是全年实现在建工程转固金额10.46亿元,已完工未转固总额同比下降57.82%,其中交通项目转固金额9.77亿元,占转固总额的93.4%目前我区尚有已完工在建工程挂账余额5.96亿元。二是对全区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开展调查入账工作,经统计,我区共入账公路资产422.70公里,价值58.46亿元,入账资产卡片1279张。三是对全区8家公路资产入账主体单位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经清查,我区共有国道6.49公里,价值5.27亿元;县道176.57公里,价值42.40亿元;乡道40.56公里,价值2.23亿元;村道192.61公里,价值8.31亿元;专用公里6.47公里,价值0.25亿元。

建立国有资产报废集中处置机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报废集中处置新机制,率先在全市建立定点企业统一上门回收、线上回收审批确认、处置结果定期反馈机制。全年共集中回收报废资产219批次,涉及资产账面原值4048万元,回收资产合计23761件。

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根据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于20218月完成154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向资产云2.0平台迁移工作。契合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打通了资产监管与内控,完善了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实现一地创新,全域共享共用,避免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及供应商锁定,有效推动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完成国土三调的基础上,启动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的统一登记确权试点工作,探索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模式。目前试点已形成调查底图,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的基础数据库。

持续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普陀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数据提取整理,建设资产清查数据库,编制自然资源资产报表,探索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尝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总量。总结国内外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指标,探索建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方法模型,为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效益提供量化依据。

全面完成普陀海岛海岸线修测工作。调查海岸线长度700余公里,测量点近8万个。全面掌握了普陀区海岸线形态,明确了海岸线类型、岸滩冲淤变化、整治修复情况、开发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等。

    、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国企经营创新能力不足。我区国有企业多以承担政府投资任务、实施政府性项目为主,普遍存在创新不足、行政化色彩浓厚等问题,市场竞争程度低,国企自主经营能力、获利能力不足。

国有房屋土地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较弱,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脱节,资产底数、现状掌握不清。过渡性房产出租出借不规范,存量房产盘活力度不够,资产经营效益不高,租金收缴不及时。

国企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国企普遍存在职务能上不能下、薪酬能增不能减的问题,加上薪酬水平低、激励手段不足,造成职工队伍活力的不足,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够,引才难、留才难。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现象依旧存在。因未审计结算、实际建设支出跟概算有出入、竣工资料缺失等无法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致使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脱离监管,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低,资产流失等风险。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不全。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主体责任不清;部分资产因计量标准不统一、价值计量困难等原因未进行入账核算,导致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在政府会计主体资产负债表中未得到全面反映。

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未有效建立。现行《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位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但由于缺少跨部门调配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多数调剂行为仅限于单位部门内部,有固定资产调剂共享需求的单位部门难以提出明确的需求方向,掌握闲置资产的单位也难以制定可行的调剂计划,使闲置资产无法有效发挥效益。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价值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区仍处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还存在缺乏全面认识自然资源的综合属性,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评价机制及路径仍然不明晰。土地、矿产、林地岸线、海洋等资源未整体利用和全面综合化管理。

权属认定仍需进一步协调。各部门数字化水平不同导致资料质量差异较大,收集资料中不少仍旧是纸质资料,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数字化、矢量化后才能使用;机构改革前不同部门数据标准不一,各类权源资料互相冲突。村集体土地与村集体之间、村集体与国有土地、村集体与部队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存在较多争议。部分村集体土地由于预征导致权属难以认定,国有与集体存在矛盾,尚需要镇(街道)做大量的协调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的管辖范围仍需进一步统筹。普陀行政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分别由普陀分局、普陀山分局、高新区分局、新城分局共同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统筹管理能力减弱,各项工作安排和推进进度不一,数据归集统计存在难度。

四、今后工作思路及改进举措

(一)推进国有企业运营规范化

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开展国企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底数,夯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出台《过渡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过渡性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

加快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指导重点国企下属企业开展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董事会结构,推行董事“外”大于“内”,明确董事会权责,建立完善制度,确保董事会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作。

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按市场规律对经营层进行管理,探索一家完全竞争性子公司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等,督促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动态关注企业负债情况,严控增量债务,防止风险积累。

(二)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持续推进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督促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在建工程转固标准,加快做好已完工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成本确认、财务决算等工作,对验收合格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应转尽转;对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转固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整理相关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办齐手续后转固定资产管理。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入账和管理工作。按照 “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 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并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积极探索公物仓建设,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深入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研究制定我区资产调配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动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重复投入的浪费现象。建立虚拟公物仓信息系统,明确各单位管理职责和资产调剂使用流程,加强闲置资产的管理和调拨,促进资源共享共用,节约行政事业运行成本,助力节约型政府建设。

强化自然资源管理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的统一登记确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

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充分运用“三调”成果,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森林、海洋、矿产、湿地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掌握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加强自然资源价值评估管理完成农用地、森林等各类资源的经济价值估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价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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