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舟普人常【2022】16号)文件对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所做的工作做出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区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审议意见,拟定改进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并迅速布置实施,现将有关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大力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加强产权管理,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推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集中管理规范化。结合审计纪委关于资产管理问题督查报告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全区国有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单位对实际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本单位所有的房屋和土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经统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有房屋(土地)资产3850处,按产权归属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2940处,镇(街道)910处;按权证情况分,权证齐全的1611处,权证不齐的2239处;按资产价值分,已入账1767处,账面原值72.52亿元,未入账2083处;按使用情况分,自用489处,出租出借2764处,闲置586处,拆除11处。同时督促单位加快做好未集中管理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及移交工作,新移交房产13处,进一步推动房产集中管理规范化。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账外资产入账和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我区国有资产台账和会计账务真实、完整,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实现“应转尽转”。经统计,各单位新入账房产1976处,累计入账价值9.73亿元,其中1944套直管公房、公租房价值约8亿划转至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入账;各单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未转固项目完成整改转固102个,合计金额22.46亿元。同时通过浙政钉资产管理群加强业务和操作交流,及时发布通知,宣传各项政策,指导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多方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为解决当前国有资产存在利用不足、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区全面摸底梳理低效无效资产、严格界定范围,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克难攻坚抓好落实,对固定资产类已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采取报废(集中处置)方式;对有使用价值的资产暂时保留纳入资产调剂使用范围。2022年度共处置资产3.5万件,处置金额4289万元,另有空调、文印设备等38件闲置资产纳入调剂范围。
(二)开展资产管理领域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2020年以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结合纪检、审计检查意见,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领域7大方面29类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汇总各单位填报的工作台账、专项说明及证明材料,共发现相关问题单位17家,涉及49个资产管理问题,共计金额5.36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34个,涉及金额2.67亿元,正在整改15个,涉及金额2.69亿元。主要问题集中在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以及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一)实施东港商务中心文印一体化管理。区委区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在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西1楼大厅设立集中管理的自助式文印中心,各单位不再单独配置文印室和复印设备。文印中心采用自助有偿服务模式,承担东港商务中心各入驻单位各类公文、图文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扫描等工作。对符合要求纳入文印中心使用的文印设备,由各单位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管理,目前共有57台文印设备纳入集中管理,文印中心正在使用的有22台,其余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政府集中办公区域以外单位使用。各单位其他桌面打印机的墨盒和纸张也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二)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盘活存量及闲置资产,减少资产浪费,我区制定并印发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线上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将资产调剂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单位等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确定资产入仓范围,规范入仓出仓、调剂、借用等审批手续,真正做到公物仓运行有法可依,规范有序,高效便捷。同时借助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建立了“线上公物仓”系统,打通部门间资产调剂通道,实现资产调剂线上办理,走出了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和更优成本的数字化改革新路。目前公物仓入库资产543件,其中课桌椅500套,文印设备14台,空调22台,其他设备7件,已调拨文印设备3台。
下一步,区政府将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夯实资产年报、信息系统、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有效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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