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汉、孙德明、王洲琼、顾志月、陈红、马亮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会议决定将报告书面提交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 2024年重大投资项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结合区人大财经委针对上述报告所作的审查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将报告提交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

会议审议了《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草案)》。会议决定将办法草案提交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大会建议议程、日程、表决办法、议案截止时间决定和各类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了《舟山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了《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吴红卫,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杰,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增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区监察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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