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1周年纪念日,今年也是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看普陀——
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入心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月4日上午,新落成的普陀宪法广场主会场正举行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参加宣誓的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领导、区人大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长及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区公安系统及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各行业、群众、青少年代表分五批次向宪法宣誓。参加宣誓的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国徽、奏唱国歌,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誓词宣读完毕,全体人员郑重报出自己的名字,作出忠于宪法法律的庄严承诺。整个宣誓活动庄严而神圣,铮铮誓言掷地有声,表达了全体宣誓人员对宪法的尊崇敬畏之情和忠诚担当。


宣誓,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警示,从内心深处接受宪法的教育与洗礼,感受来自心灵深处的震撼,长存对宪法的敬畏之心,长存对人民的谦卑之情。
通过仪式增强公职人员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从而有助于公职人员信仰宪法、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精神照亮前行之路,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宪法宣传教育体系,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
近年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工作,通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抓实普法教育、组织培训测试等,让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加强学习、保持敬畏,严格依法履职用权。今年以来共组织宪法宣誓82人次,法律知识考试21人,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人大制度意识。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宪同行,让法治之光照耀普陀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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