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之窗
MORE+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是什么?普陀人大带你现场“连线”——
发布日期:2023-06-13 12:06     浏览数:2122

       普陀逐海而居,因海而兴。

       2017年,舟山首次提出海洋检察概念,立足海岛地域特色,能动探索海洋检察工作规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2年,全国首个海洋检察决定——《舟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出台,为海洋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持和全新发展契机。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跟进,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普陀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意见》,通过联动监督、代表工作互动等方式载体,找准履职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入打造“数检督”应用场景,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叠加监督模式,为促进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实现保护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最优效果。

          6月8日下午,由普陀区检察院与嵊泗县检察院联合14家相关行政职能单位成立的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在普陀正式启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亮峰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马亮峰指出,在当前舟山积极构建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的新形势下,成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对深化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恢复其生态系统及功能,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这是普陀人大助推生态环境法治联保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公益保护联盟,形成多元参与、跨区域、全流程、多领域覆盖的治理格局,实现保护区资源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

       马亮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保护区公益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要发挥同盟合力,积极构建海上多元化治理格局,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要提升专业能力,不断凝聚公共利益保护的共识,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等形成公益保护专家库。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监督、决定等职能作用,采取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做出新成绩,在打造“美丽海湾”中彰显“人大作为”。


研究室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