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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参加《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3-02-27 12:02     浏览数:2113

       为推动《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以法规制度的落实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卢山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兴夫主持会议。

       《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于今年1月1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作出一系列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制度设计,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浙江特色和时代特征。条例的制定和落实,对于进一步健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陈金彪在讲话中指出,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我省在新年伊始以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审议的立法方式,出台“集惠企政策于大成”的地方性法规,恰逢其时。

       要把牢政治站位抓落实

       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贯彻执行好条例为重要抓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要把握中心大局抓落实

       深刻认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题中之义、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强大底气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鲜明特质,进一步打开视野、放大格局,在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实践的宏大场景中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要把准重点任务抓落实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任务,以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作为重要着力点,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培植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肥沃土壤。

       陈金彪要求,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有效落实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全面贯彻、精准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要突出核心要义,有效落实促进措施,让条例的“干货”“实货”及早兑现,让企业在条例的落实中见到成效、得到实惠。要坚持需求导向,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长效服务机制,建立咨询服务制度,编制惠企政策清单,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高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要规范监管执法,合理确定对中小微企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对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情况开展审计监督,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权益保障。

       陈金彪强调,宣传贯彻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是全省各级各方面的工作责任,要加强统筹衔接、协同联动,强化宣传解读,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跟踪监督,凝聚形成宣传贯彻条例的整体合力,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区委常委马志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汉、孙德明、王洲琼、陈红、马亮峰,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普陀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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