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汉、孙德明、王洲琼、顾志月、陈红、马亮峰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依法治区的重要基础。制定好规范性文件,需要全区各级强化认识、提高能力、合力做好。人大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坚持“有件必备、备案必审、有错必究”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目标,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丁烨代表调研组所作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乐飞代表调研组所作的《关于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许正德代表调研组所作的《关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张余晶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发改局局长张峭岭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刘科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要求调整2022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的议案》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批准上述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普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第五次常委会会议拟定于下周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1、讨论有关人事;
2、听取和审议《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5、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22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的议案》;
6、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主任、相关副主任列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程。
研究室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