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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09-01 12:09     浏览数:10884

20227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施静海所作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区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构建基层监察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察监督综合效能;健全基层监察监督制度,全面提升基层监察监督能力;聚焦基层监察监督专项治理,推进基层监察取得实效;深化基层监察监督落实体系,擦亮监察监督普陀品牌,交出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圆满答卷。

会议指出,当前区监委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察监督的能力与协同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监察监督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平衡,导致基层监察监督工作联络点主动开展监督的少,监督手段单一。基层监察机关和机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健全,对于问题线索等情况的信息共享处置,监督衔接还不够完善。(二)监察监督的工作质效与数字赋能有待进一步推进。监察工作联络站及信息员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监督常局限于采取财务审查、约谈教育、信访举报核查等基本方法,监察传统思维、工作方式方法老化问题仍然存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数字监督和有效监管难题有待进一步破解。(三)监察监督的队伍与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镇、街道监察办、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专职力量配备不足,不少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的,平时忙于自身工作,投入到监察监督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有些镇、街道基层监察监督人员调整较快,业务培训不够,导致难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履行监察监督职能。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高点站位,进一步推进监察监督工作科学有序。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基层监察组织、职能部门、群众自治组织等各类整治主体充分发挥作用,形成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贯通融合,进一步提升监察监督工作实用效果。要进一步拓宽监察监督领域和监督方式,既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紧各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又要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调研督导中发现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要进一步整合监察监督力量,继续深化片区协作机制,拓展协作范围,改进协作方式,切实推进协作监督、定期会商、联合处置、联合审理,提升协作质效。

要建立镇街监察组织与辖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间的问题线

索和信息互通制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监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整治工作,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打通整治工作的基层最后一公里,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要借力数字化改革,探索具有基层监察监督特色的应用场景,纵深推进四清指数数字模块运行工作,量化标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

(四)着力强化保障,进一步提高监察监督工作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深化镇街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按照当前基层监察工作的标准要求,配齐谈话室等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联络员+信息员一站两员标准,建立廉情信息直报制度。要根据新形势下监察工作的要求,教育引导基层监察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1:建议区监委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委员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全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

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1:

建议区监委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强化监察监督能力。解决一些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足、监督缩手缩脚的问题;进一步深化镇街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联络员+信息员一站两员标准,强化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监察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继续深化片区协作机制,提升协作质效。建立镇街监察组织与辖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间的问题线索和信息互通制度。

3、进一步健全监察监督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

4、持续提升监察监督实效。要借势借力数字化改革,探索具有基层监察监督特色的应用场景,纵深推进四清指数数字模块运行工作,量化标准,实现对村居政治生态的客观评价,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

附件2:

部分代表委员审议发言摘要

1、要兼合全区的数字化改革,指导基层依靠网络平台数字赋能。要持续创新推进清廉文化建设,选出一批基层典型人物,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带动身边广大居民知廉守廉,形成从廉向善的社会风尚,开展赛家风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文艺比赛。

2、更新监督理念,监委监察不是一时的,不仅是对各单位、基层的监督,更要指导他们学习各种法律知识。

3、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久久为功,长抓不懈。基层工作面广量大,随着领域在扩展、内容在增加,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也需要切实跟进,特别是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要作为重中之重。

4、要进一步压实基层主体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贯通协调,强化职能监督、职能考核、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到实处,形成整治合力。

5、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研究,精准把握政策、纪律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职权、规则、程序,开展监督直接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做到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的有机结合。通过抓早抓小,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的问题,推进监督关口向前移,实现源头治理。


附件3:

关于全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从今年6月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题调研,听取了区监委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东港街道、六横镇监察办公室、南岙村、台门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情况,听取了各相关派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监委自20172月成立以来,在省、市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截至20226月底,区监委共监察立案150件,政务处分85人,留置5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80份,交出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圆满答卷。

(一)构建基层监察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察监督综合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延伸基层监督触角。按照上级监委和区委要求,在区级层面派驻监督的基础上,延伸基层监督触角。严格监察队伍的准入条件,打造了一支政治素质硬核化、业务能力专业化、执纪执法规范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构建三级联动基层监察监督全覆盖网络。构建以区监委为中枢,由5个镇(含普陀山镇)、4个街道(含朱家尖街道)、3个区属功能区管委会监察办公室和126个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为触角的绵密监察网络;任命监察办主任12名、副主任12名和监察员29名,聘请监察工作联络站长126名、联络员408名;聘请镇、街道、管委会监察信息员126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474名;确保基层监察监督到边到底。三是推动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监委关于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履职规范化指导意见,提出十个一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职责清晰、联系紧密、协同高效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

(二)健全基层监察监督制度,全面提升基层监察监督能力。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紧扣清廉村居目标要求,针对村级换届选举中班子运行不规范、小微权力监督不到位、一肩挑后权力制约不充分等问题,梳理形成村级事务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村(社区)照单用权、照单监督。出台《普陀区非必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手册》,梳理廉政风险清单、细化防范措施清单,增强招投标工作针对性、规范性。二是片组协作,优势互补。将全区10个镇、街道、管委会(除普陀山镇、朱家尖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10个派驻机构各划分为两个片组,进行片组对接、结对帮扶,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三是数字赋能,提质增效。持续创新三务公开方式,先后开发出掌上三务”“数字三务等监管平台,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聚焦基层监察监督专项治理,推进基层监察取得实效。一是全力开展粮食安全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五个方面监督重点,落实四张清单机制,深挖细查涉粮乱象背后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粮站)靠粮吃粮问题。二是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20215月以来,按照一领域一专项、一项目一方案要求,督促13家单位确立15个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惠民殡葬领域专项治理中,核实与处置涉及殡葬用车、墓穴销售等信访线索2件,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进行重新梳理与明确,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开展护航美丽乡村建设专项监督。一方面,开展村级三不合同问题专项治理。共计排查村级合同共3178份,发现问题合同219份,诫勉谈话1人,党纪立案1人,累计追回拖欠租金598万余元。另一方面,聚焦党建引领、秀美生态、和美生活、淳美乡风,重点检查一肩挑干部头雁效应发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普陀落地生根。

(四)深化基层监察监督落实体系,擦亮监察监督普陀品牌。一是深入打造海上清舟·普陀廉岛。开展三清九廉强村居行动,压实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五议两公开执行到位,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巩固,擦亮乡村清廉底色。二是持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科室)创建活动。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20172020连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满意科室(窗口、站所)活动。对入驻职能科室(窗口、站所)全面开展三亮四诺百名科长走进直播间等系列活动。三是接力开展清廉普陀纪律教育基层行活动。20182020年,连续开展清廉普陀纪律教育基层行”“纪律教育润我心活动,全面覆盖渔农村(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察监督的能力与协同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基层监察监督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不平衡,导致基层监察监督工作联络点主动开展监督的少,监督手段单一,面对复杂、棘手的问题,缩手缩脚,监督力量很难覆盖到各个角落。基层监察机关和机关职能部门仍然存在各干各单打独斗的情况,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健全,尤其是涉及各个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对于问题线索等情况的信息共享处置,监督衔接还不够完善。

(二)监察监督的工作质效与数字赋能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我区村社区普遍设立了监察工作联络站,但监察工作联络站及信息员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监督常局限于采取财务审查、约谈教育、信访举报核查等一些基本方法,监察传统思维、工作方式方法老化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数字监督和有效监管难题有待进一步破解,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的数字监察还需进一步加强,监察监督还需要不断的从深度上、广度上创新优化。

(三)监察监督的队伍与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纳入监察对象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基层监察监督人员人数普遍增加不多,虽然全区都已成立了监察工作联络站,但是我区镇、街道监察办、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专职力量配备不足。监察监督队伍中不少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的,平时忙于自身工作,投入到监察监督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加之有些镇、街道基层监察监督人员调整较快,业务培训不够,导致难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履行监察监督职能。

三、意见建议

(一)坚持高点站位,进一步推进监察监督工作科学有序。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深化专项整治既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也是坚守人民立场和为民情怀、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具体实践,更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压实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基层监察组织、职能部门、群众自治组织等各类整治主体充分发挥作用,形成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贯通融合,进一步提升监察监督工作实用效果。要进一步拓宽监察监督领域和监督方式,既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紧各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管住所有公权力,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又要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调研督导中发现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综合采取交叉检查、领办、交办和督办等方式,助推整治工作整体推进。要进一步整合监察监督力量,继续深化片区协作机制,拓展协作范围,改进协作方式,切实推进协作监督、定期会商、联合处置、联合审理,提升协作质效。要建立镇街监察组织与辖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间的问题线索和信息互通制度。要继续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理念,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部署要求,对17个向社会公开的专项治理开展联动督查,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找准存在问题,监督整改落实,用好监察建议,以制度固化整治成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监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整治工作,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打通整治工作的基层最后一公里,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盯关键领域与节点,聚焦扶贫民生、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关键领域权力运行风险点,征地拆迁等关键节点开展监督。全面加强一肩挑后村社主职干部监督,健全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一体贯通的村级监督机制。健全完善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要借势借力数字化改革,探索具有基层监察监督特色的应用场景,纵深推进四清指数数字模块运行工作,量化标准,实现对村居政治生态的客观评价,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四)着力强化保障,进一步提高监察监督工作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深化镇街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按照当前基层监察工作的标准要求,配齐谈话室等硬件设施,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严格落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联络员+信息员一站两员标准,建立廉情信息直报制度,激发基层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根据新形势下监察工作的要求,教育引导基层监察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深化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执纪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查处。要积极创新各类工作载体,充分发挥好清廉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引导培育全民崇廉守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提升整治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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