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汉、孙德明、王洲琼、顾志月、陈红、马亮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屠定玉所作的《普陀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陈洲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认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好环境保护法,围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污染防治制度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交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屠定玉所作的《普陀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吴海笑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认为,要加快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确保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屠定玉所作的《关于促进渔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渔农委主任委员任建军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渔农业结构,加快打造支撑渔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建设现代渔农业、完善渔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渔农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孕育渔农村社会好风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屠定玉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唐洪涛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在听取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4个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的报告之后,进行满意度测评,8个测评项目结果均为满意,4个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施静海所作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唐洪涛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盘点梳理,探索建立预防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制度机制,加大对基层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刘科峰所作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沈舟军所作的《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蔡亿栋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和机制上完善措施,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张峭岭所作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刘科峰所作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蔡亿栋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继续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出台更多精准扶持产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努力提高投资计划执行力度。
会议审查并通过了《2022新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报告》。
区人大代表就各相关议题做了审议发言。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施静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乐舟龙、屠定玉,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增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副主任,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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