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2021年,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上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的意见建议,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管理绩效,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针对当前资产管理体系、资产管理基础、资产管理有效性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着力破解,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落实落细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涵盖资产清查、产权登记、收益收缴、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报告等全方位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完善并严格执行资产登记、处置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并及时进行账务核销。
二、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快推进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对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未验收转固的,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验收后,应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其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证缺失、资产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查明原因,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予以妥善处置,尽量补齐相关手续和资料,完成产权登记。继续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 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性。以资产的整合利用为目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通过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性、基础性和开放性的管理信息平台,将各单位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重复使用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修复利用、调剂共享,有效避免国有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推进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强化优化国有资产监管队伍,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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