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备案审查及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在2018年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基础上,2018年、2019年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又启动了对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今天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系列加强法律监督的“组合拳”,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成效——

一是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各项监督业务扎实推进
认真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人,监督撤案2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1件;对刑事执行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2件。
二是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执法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监督环境逐步优化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法律监督关系
争取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
1、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2、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3、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4、法律监督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等问题
为此,调研组建议,区人民检察院要: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监督重大意义
2、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主业主责
3、加强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4、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出台《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跟踪监督办法》,同时,积极开发建设检察法律监督工作跟踪监督系统——人大“数检督” 应用场景,以数字化手段实现跟踪监督实效的提升,切实形成检察监督和人大监督的合力,建设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共同体,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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