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6月3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副主任张伟国、陈春汉、王洲琼、顾志月、陈红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虞万军,副区长杨海滨、李莉、张勇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潘晓辉辞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徐炜波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会议还免去贺邵兵副区长职务、王引权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任命张宏华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徐炜波作表态发言

徐炜波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说,担任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倾注自己的满腔热血,奉献自己的赤子之心,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把普陀的发展时刻刻在心中、融入血脉;将不忘初心,开拓创新,勠力同心,秉持公心,将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化为干事的动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书协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新答卷。

区财政局局长史海祥作关于2020年度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查相关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莉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勇作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海滨作关于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查相关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现场
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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