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精神,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对4名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用闭卷形式对一名提名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和三名人大干部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审核,上述人员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下步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办公室(研究室) 李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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