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是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督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区人大渔农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4月初,调研组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汇报,收集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12个相关部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4月中旬开始,调研组赴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部分村社负责人、渔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情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我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合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格局,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以思想解放提升谋全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建立督查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相继出台《普陀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普陀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普陀区和美小岛建设实施意见》等措施,内容详实,进一步强化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单位,明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大方面的量化指标和政策措施。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计划,形成了任务分解表。大力开展渔农村基层党建“领头雁”工程,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二)加大实施力度,突出工作成效。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加大力度推动渔农业全面升级、全面进步、全面发展。一是加强渔农业产业发展。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顺利完成展茅省级农业特色强镇建设,进一步提升“普陀禅农” 区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切入点,积极发展渔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实施农旅融合“十个十工程”,打造海岛乡村振兴的普陀样板。有序推进展茅田园综合体建设,荣获省级“最美田园”称号,成为全市深化“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现场点。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全力推进传统渔农家乐和民宿经济提升,积极培育休闲渔农业、文化旅游等新产业。大力发展远洋渔业,2018年全区远洋渔业总产量36万吨,增长26%,全国占比15%。二是提高渔农民收入。开展“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促进渔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6:1。提前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9000 元以上的省小康计划目标。三是改善渔农村环境。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风景秀丽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和主题风景线。创建完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有序推进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大力开展“整治田园”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动实施“厕所革命”,全域化整治提升渔农村生活环境。强势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荣获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省级和市级优秀县区。四是推进基层文化振兴。深化渔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举办乡村基层文化活动。
(三)集聚要素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系,解决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的问题。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我区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保障领域,2018年度区财政“三农”总支出35.75亿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三农”信贷投放稳步增长, 2018年新增“三农”信贷投放26.03亿元,全力支持渔农业提质增效和渔农民创业创新。二是提升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启动交通码头、公路提升改造、水电设施、危房治理改造提升、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民生保障项目。有效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群覆盖,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三是优化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渔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计划,新增实用人才2163人。深入开展“乡贤回乡工程”,提升当地村民生产技能水平。
(四)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以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重点,推进涉农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行动”,盘活渔农村“沉睡”资产。扎实推进和美小岛建设,有效激发小岛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未有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牵头部门多,实施工作时各自为政,缺乏互相之间的沟通,整体协调不够,统筹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涉农项目在规划时没有得到相应的整合,缺乏有效的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办法,没有充分发挥项目效应。资金在分配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未有效整合,导致道路、住房、环境等渔农村建设的资金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使用效益不高。
(二)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问题。由于各村区域环境、村干部观念意识、机制体制等因素的差异,各渔农村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平衡现象仍较为突出。部分区域发展落后的渔农村,饮用水、电、养老等兜底性民生需求还未完全兼顾到位,区域发展模式没有向民生导向型转型,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需政府引起进一步重视。
(三)渔农村产业发展壮大仍需加强。推进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区农村产业质量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产业提升欠缺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传统农业产品大多处于“小而散”的状态,产业结构相对还比较单一,规模经营不够,品牌农业的影响力和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融合创新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农旅融合、乡村旅游、休闲渔农业、农产品电商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缺少总体规划整合,美丽乡村仍以“盆景”为主,未能有效地把环境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和产业发展优势,“美丽乡村-美丽产业-美丽经济”的区域转型升级模式有待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四)要素资源制约仍比较突出。本乡本土人才不足,引进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偏少。大部分社区(村)干部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不足。由于规划、土地等因素的制约,渔农民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审批困难较大。
(五)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乡村振兴,渔农民群众是主体。目前,我区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主体发挥不够,没有很好地参与到村庄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各类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新乡贤等返乡创业的意愿不够强烈,总量也比较少。
三、意见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普陀作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落实,着力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的海岛样板。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渔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基层干部体系,确保党在“三农”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干部配备、发展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安排等多个方面。
(二)深化社区村体制改革,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完善社区村体制机制,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按照依法依规和尊重基层、尊重渔农民意愿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社区、行政村和经济合作社之间关系,严格按照市里要求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程序完成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工作。以社区村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渔农村组织基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在选用村干部的问题上,大胆选拔市场经济意识强、信息渠道宽、见多识广、头脑灵活的“能人”担任村干部,选好一把手,配强村班子。
(三)加大发展力度,提高群众获得感。一是推动渔农民持续增收。全面实施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打好低收入渔农户增收攻坚战。进一步完善渔农民支持保护政策,拓宽渔农民增收渠道,提高渔农民经济收入。二是加快渔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合。扎实开展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升行动,高水平构建“四好农村路”海岛水路和公路两个体系。加快新一轮渔农村电网改造,继续推进渔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提升渔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继续做好部门结对帮扶工作,深化村企结对帮扶专项行动,提高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四是加强和美小岛建设。加快推进黄兴岛、柴山岛、大双山岛等整岛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合力推进葫芦岛海洋休闲养生文化村项目落地。
(四)优化产业结构,补齐产业短板。一是优化渔农业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加大品牌农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推广“普陀禅农”区域公共品牌,提高农业竞争力和附加值。积极鼓励民营经济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推进渔农业产品品牌化、市场化发展。二是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制定“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海岛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带动海岛精品民宿集群式发展。加快推动农业与旅游、农耕、养生等方面的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五)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繁荣乡村文化。把握乡村文明建设方向,加强渔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渔农民群众增强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形成讲正气、知荣辱、讲和谐的好风尚。传承发展提升渔农村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海洋文化遗产。加快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着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婚丧礼俗”专项整治活动,抵制低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尚。
(六)加大政策扶持,推动要素下乡。一是优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和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公共财政应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为载体,引导支持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引导社会各领域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立足现有渔农村人才资源,开展系统培训,注重本土人才培养。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对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农业金融等新知识的学习把握。三是提高用地保障。持续深化渔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更好地用活土地经营权。深入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行动,整体开发利用闲置农房,引导发展渔农村新业态。全面做好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比例,深入实施渔农民建房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管理,切实保障渔农民建房用地需求。
(七)加强基层管理,发挥渔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农民和市场主体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充分激发渔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他们表达、议事、交流和讨论等能力,让其真正融入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过程。大力弘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积极鼓励广大渔农民群众创新创业,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精神力。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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