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8年4月底至9月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评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主要做法
按照评议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等方式,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评议调查。期间,共召开座谈会4场,约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社区村负责人、人大代表等50多人,多层面、多渠道、全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
评议调查测评情况:共向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各镇(街道、管委会)、部分社区村及区属各单位、各代表小组代表、服务对象等发出《征求意见表》264份,收回264份,其中“满意”占92.27%,“基本满意”占7.73%。向各代表小组代表发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换届以来亮点工作测评表》149份,收回149份,其中“好”占78.7%,“较好”占19.6%,“一般”占1.7%。
2018年9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听取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换届以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报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并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共发出测评票 21张,得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3张。测评等次为满意。
二、主要工作成效
近两年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在推进就业、社保体系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和谐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7年度获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普陀湾众创码头2017年荣获浙江省“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众创空间等称号,2018年被评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先进集体。
(一)行政执法工作卓有成效。2017年以来,扎实推进“无欠薪”区创建工作,今年6月,普陀区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浙江无欠薪”建设达标县(市、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582件,结案566件,结案率达97.3%;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77件,结案率100%。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866家,发现重大欠薪隐患企业15家,涉及人数近3850人,金额6964万元,均已妥善处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12家,督促12家用人单位与23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共受理工伤案件申报2354件,认定工伤2171件,100%按期结案。
(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大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我区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740人,职工医疗保险2265人,工伤保险6404人,生育保险459人。2017年至2018年6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6.6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49%。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基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监管,在蚂蚁岛管委会区域开展全市基层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大幅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比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窗口服务。申报材料精简率达30.4%,办理时限平均提速24.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出综合受理窗口11个,实现社保、就业业务分模块“无差别受理”。明确基层服务机构办理事项,有4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管委会)和部分有条件的社区,逐步实现海岛群众、企业“办事不出岛”的目标。
(四)创新创业工作大力推进。做大做强普陀湾众创码头品牌,2017年以来,完成了普陀湾众创码头四期、五期和全省首家转业退伍军人创业园建设,共入驻企业84家,其中转业退伍军人创业项目20家。截至目前,普陀湾众创码头共入驻企业213家,实际使用面积3.1万平方米,集聚创业者1000多人,带动就业2700多人,2017年园区产值2亿元、纳税314万元。
(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能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办理好“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2017年以来,共承办议案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件4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存在问题
近几年,全区人社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也发现,人社工作的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
(一)对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培训还不够到位。一是舆论宣传不足。人社政策法规出台较多,但宣传渠道单一,致使部分干部、职工、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对业务办理流程不知晓,弱化了工作实效。二是业务培训不足。人社局涉及的工作面广,上级的政策法规数量多,涉及人员复杂,在具体事项办理中,有些区域特别是偏远海岛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很难顺利开展工作。三是与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由于机构改革和系统对接等原因,未形成定期核对信息的长效机制,没有实现资源共享,未能迅速发现和解决重复参保、冒领养老金、领取失业金人员隐性就业等问题,对有争议的劳动者维权,相互配合不默契,导致工作陷于被动。
(二)技能培训与市场的人力资源需求不均衡。调研发现,当前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存在人才难引难留的问题,其中企业技能型人才尤其缺乏,无法满足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企业用工难和群众就业难并存。尽管人社局每年都开展技能培训,但是就业培训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培训后就业率不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三)劳动关系维护中存在重调处轻监察现象。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大量的劳动纠纷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工资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但劳动监察工作还缺乏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对劳动关系矛盾情况的前期排查不够到位,对部分企业的检查不够深入,执法监察工作的预防预警作用没有得到有效体现,有的企业劳动保障意识仍然不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仍有存在。
四、整改建议
人社工作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职级管理和广大群众的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与干部、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推动人社事业跃上新的台阶。
(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政策的宣传解释是政策落地执行的必要前提。一要加大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LED显示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根据各类政策特点,制作分类宣传资料,进行主题鲜明的走访宣传,面对面解释交流。二要加强学习培训工作。要经常深入到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开展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多与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让参与宣传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社区村干部吃透政策精神,熟悉政策内容和经办程序,将宣传范围扩大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三要开通网络办公服务平台。尽快研究推出社保服务APP,提供网络咨询服务,建议安排专人通过线上交流、线上答疑、线上审核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要进一步精准技能培训方向。就业培训要注重实用,要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市场收集当下的用工需求信息,通过进企业了解招工意向和开展多层面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技能培训意愿及市场需求,分析研判,确定培训科目。同时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不断改善各定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环境,更新、增加实训设备,进一步加强理论及实训教师的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培训效果。
(三)要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加强对劳动关系矛盾情况的排摸分析和动态研判,研究建立健全防止欠薪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劳资、工伤等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者举报投诉查处,建立早发现早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欠薪欠保、违反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水平。一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在工作中实行定岗、定人、定向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在职干部的适应能力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基层专岗力量。保证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逐步提高专职人员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在就业、社保、维权方面的职能作用,专人专岗,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三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要注重窗口部门和相关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在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上求突破,多与群众换位思考,多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做到请办事项快受理、快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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