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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四个结合”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14 12:08     浏览数:2029

当前,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普陀区作为全市的主要创建区块,在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破难题、补短板,齐心协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进行着全城总动员。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和代表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助推创建各项工作,全力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把人大职能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以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在年初确定审议议题时,就把创建相关内容作为重点,以听取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围绕生态环境改善、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监督。到7月底,已先后审议通过了《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运行情况报告》、《全区海岛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等,还开展了相关的执法检查活动,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协调,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用实际工作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是把领导联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自7月份开始,常委会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名单每月至少2次到联系乡镇(街道、管委会),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前期,通过突击检查、随机调查与座谈的方式,走街串巷,深入督查责任区开展创城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达标情况督查,强化联系点内单位、医院、学校创建责任落实,实实在在查找问题,督查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努力破解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三是把人大代表履职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和基本成效,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方面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8月初,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组织了3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对沿街店铺、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小餐饮店、商场超市、文明旅游、学校及周边、车站码头及周边、文化市场、医疗单位及周边、建筑工地及公益广告宣传等项目开展了督查活动,并将发现的问题以视频、照片和文字等形式上传到创城督查工作平台,切实促进创建工作成效。

四是把建议督办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以促进代表履职来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结合“重点建议督办”、“人大代表视察”、“民生实事项目跟踪办理”等工作,抓住环境综合整治这个“牛鼻子”,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研座谈、视察检查、询问评议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和阻碍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类意见建议落实,以点带面助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办公室(研究室)  李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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