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史海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沈舟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舟山市普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2017年区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在区委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拓宽思路稳增长,强化引导调结构,优化支出保民生,务实创新促改革,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区经济平稳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
审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在财政资金绩效、政府资产管理、民生政策落实、政府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加大了审计力度,很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议工作报告内容翔实,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为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提供了重要依据,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指出,根据决算报告内容并结合审计情况,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财政债务风险有待进一步防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上述问题和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其他问题,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解决。
针对两个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初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财政管理和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积极发展经济,加强项目建设。
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存量税源;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积极培育税源新的增长点。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扶持和培育大型骨干税源企业。
二、强化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健全财政预算体系,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逐步清理压缩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率,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
三、继续加强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要继续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维护审计法定权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支持审计部门主动跟进,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继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查,促进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切实推进对有政府补贴的公益性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审计问责,确保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重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跟踪检查,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跟踪督办的重点内容,同时加强审计问责,以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反映问题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带有共同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订相应的制度、措施、办法,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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