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史海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沈舟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舟山市普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决算。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