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区行政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将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就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舟山”、“幸福普陀”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进服务能力,提升发展绩效,促进普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这次评议工作的对象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评议内容
重点是对评议对象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2、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完成本部门重点工作、重要指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情况;
3、勤政廉政,队伍建设情况;
4、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5、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6、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底-6月31日)
1、主任会议研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各被评议单位做好迎评准备。
3、各工作组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4、召开评议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
5、开展评议宣传,营造代表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6、各被评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撰写工作报告,于6月底前送工作组初审。
(二)调研阶段(2018年7月1日-8月31日)
1、分别召开被评议单位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2、深入区直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3、以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
4、根据需要征求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和区委组织部的意见。
5、各工作组将搜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后,拟写书面调查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初步评议意见。
(三)评议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1、各工作组与被评议单位沟通前期工作情况,确定召开评议大会有关事项。
2、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各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各工作组的调查报告。参评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发言,各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3、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4、工作组根据调研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等情况整理形成评议意见,送交各被评议单位研究落实。
(四)整改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
1、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被评议单位根据工作报告和评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情况不满意的,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询问、质询等程序,促进问题得到解决、意见得到落实。
3、整改完成后,各被评议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2月底前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联系本区实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调查报告要切合实际,不夸大成绩,不回避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被评议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评议工作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区的各项纪律要求,严肃认真做好评议工作。有关评议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四)被评议单位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如实撰写好自查报告,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回答询问、搞好整改,推进工作。有关部门、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工作。
附:评议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
评议工作组成员名单
1、评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小组:
组 长:陈国法
副组长:唐洪涛
成 员: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兼职委员、法制内司委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
2、评议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工作小组:
组 长:顾志月
副组长:任建军
成 员:渔农工委副主任、兼职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
3、评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小组:
组 长:陈 红
副组长:陈春艳
成 员: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兼职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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