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陀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努力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截至目前,共审结52件,其中调解、撤诉36件,无一上诉。主要做法:一是组建专业团队加强诉前化解。选取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员额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并会同区妇联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妇联干部、家事调查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共诉前化解纠纷40件;接待妇联转交的家事纠纷咨询5人次,经解答疏导,均未成讼。二是优化柔性司法举措促进关系修复。设立心理咨询室,认真倾听当事人心理需求,进行情绪安抚。探索婚姻冷静期制度,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设置一定的冷静期,从时间上缓和双方矛盾。在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基础上,适情向当事人发送家事案件劝导书、家事法官寄语、抚养子女倡导书等,加强情感、伦理等方面说理,劝导当事人相互理解包容、珍惜婚姻、关爱子女。三是坚持最佳利益原则强化子女权益保障。对子女抚养有较大争议的,向当事人发放抚养能力评分表,从亲情关系、个人品性、经济基础、抚养助力及其他因素等五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并结合自评与互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在变更抚养权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案件中加强释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细化探望交接操作,避免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四是健全案后回访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对发放人身保护令、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涉及子女抚养及老人赡养等案件进行案后回访,以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生活、感情状况及判决履行情况,对于涉困群体积极予以帮扶,努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区法院 王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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