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之窗
MORE+
一府一委两院
当前位置:首页 >> 一府一委两院
区法院召开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舟山永翔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发布日期:2018-04-13 12:04     浏览数:2673

近日,区法院顺利召开舟山永翔海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系我院执转破案件中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

本次会议由区法院召集和主持,共有30名债权人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9.72%。会上,首先由本案的审判长向与会债权人介绍永翔公司重整案的受理、指定管理人情况,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责及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事项。其次,由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向与会债权人通报债权申报及债权审查情况,介绍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继续经营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邮寄书面表决方案。最后,债权人对上述报告和方案进行表决。在计票过程中,管理人代表接受债权人的询问并予答疑。就本次会议未通过的方案管理人将进一步进行修改和沟通,以确保下阶段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法院于2月6日裁定受理舟山永翔海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依法指定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为永翔公司的管理人。截止3月26日,申报债权总额为2.8亿余元,初审确认债权为2亿余元,暂缓确认债权0.8亿余元。该案选择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系该公司目前所有不动产、动产基本都设定了抵押,如破产清算,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几乎为零。但因永翔公司拥有成品油船及化学品船的水陆运输资质,该资质目前市场应用价值较高,且较为稀缺,可作为重整的核心资源。为尽可能实现该案重整成功,区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多次指导督促管理人工作,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与港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区法院  王文琪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