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7年11月14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俞辉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邱平杰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钟颖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乐海奇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春伟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诗乔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朱家尖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俞银定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翔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邱平杰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俞辉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乐海奇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徐春伟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虾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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