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9226件,办结9177件,同比分别上升18.49%和17.91%,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255件,同比上升30.77%。
一、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面对“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突出的巨大压力,我院干警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新收各类诉讼案件5079件,审结5060件,同比分别上升12.05%和10.38%。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各类刑事案件430件,审结427件,同比分别下降10.60%和11.23%。判处罪犯59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251件332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阻挠“三重”项目推进的犯罪,对2件涉“三强三霸”犯罪案件的9名被告人判处实刑,护航新区发展建设;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涉食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11人,组织集中公开宣判,净化我区食药品安全环境;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与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审判机制,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侦查人员、证人出庭作证常态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部分起诉指控未准确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案件予以变更认定。加强人权保障,为经济困难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9.11%。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适用非监禁刑118人。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578件,审结4520件,同比分别上升13.85%和12.83%;解决涉案标的额24.23亿元。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纠纷,案件调撤率达73.25%,同比上升9.61%。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合伙、公司股权等案件275件,制裁违约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妥善处理涉金融纠纷,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1906件,净化我区金融环境;加强对我区“三改一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司法应对,审结涉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23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414件,维护社会和谐;秉持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原则,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案件261件,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责任纠纷等损害赔偿案件233件,引导当事人平和理性解决纠纷;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快速审结“涉军停偿”案件11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件,审结33件,同比分别上升25%和120%;新收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73件,全部审结,同比下降3.95%。在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同时,引导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防止行政滥诉现象。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解决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树立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裁执分离”要求,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国土资源领域积案清理工作。加强府院联动,通过送发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政府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中依法规范行使职权。
二、创新举措,深挖潜力,全面推进执行破难工作
一年来,我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综合破解执行难题,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新收各类执行案件4147件,执结4117件,同比分别上升27.48%和28.70%,实际执结标的额7.39亿元。
全面深化执行联动。与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税务、渔业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信用惩戒机制,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购房置地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严格限制,初步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与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联合探索设立劳动报酬争议解决“绿色通道”,为追索劳动工资案件快速执行变现提供保障,共为579名务工人员执结工资款1015万元。与区招投标中心对接沟通,限制失信被执行企业参与招投标,成功促使两家企业履行债务。在全市率先与区看守所建立院所联动解纷机制,聘请民警作为执行帮教员,对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思想教育,敦促14人履行还款义务,履行金额60余万元。
不断丰富执行举措。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在商业广场、微信公众号、法院门口大屏幕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到位金额3000余万元。精心组织“夏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利用休渔期对长期外出捕鱼、上岛时间不定的涉渔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执结案件21件。强化市场化思维,委托第三方对一家被执行企业的待拍卖资产实行强制管理,增加收益60万元,并解决112名工人就业问题,开全市法院先河。充分运用“执转破”机制,对5家执行过程中发现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对40人处以罚款,对235人实施拘留,将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人已被判刑。
持续推进规范执行。以创建全省第一批“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为契机,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工作。建成并启用执行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规范执行流程、提升执行效率、增强执行透明度。依托手机短信、网络查询等信息化手段,向当事人公开每个执行案件的进展和流程,全面践行阳光执行。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公开化和规范化,对涉诉资产实行100%上网拍卖,累计成交金额5.93亿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执行活动,以监督促提高,进一步深化文明执行、规范执行。
三、围绕中心,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及“五大会战”的实施。
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全区“项目攻坚年”要求,积极参与“专业服务、组团保障”重点项目专项行动,深入走访乡镇街道及项目建设一线,及时配合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涉法问题,助力我区重大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通过情况反映、要情专报、专题汇报等形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反映重大、敏感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我区村社组织换届工作,严格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关,累计审查候选人9002人次,反馈意见164批。深化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依法审查申诉案件3件;全力做好信访案件化解、稳控工作,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厦门金砖峰会等维稳安保任务。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破产企业处置工作,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顺利审结夏之远系八公司、鸿荣水产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5件,盘活存量资产3.57亿元,其中“夏之远6”轮以高达2亿元的成交价创全国船舶司法网拍最高纪录。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防范局部和地域性金融风险。积极配合全区“三强三霸”打击活动,努力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放心的良好招商环境。作为全市唯一被上级法院指定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妥处涉外商事案件7件,为保障舟山自贸港区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助力全区环境整治。围绕我区高品质打造海上花园会客厅目标,积极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共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查处违法排污、非法占用土地、占道经营等案件18件,准执率100%。服务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深化朱家尖、桃花两个旅游区法庭涉旅纠纷处理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快速调处涉旅纠纷,优化旅游软环境。助力全区“五水共治”工作,选派基层法庭庭长担任“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导员”,定期联系村社,实地走访河道,推进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有效开展。
四、践行宗旨,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年来,我院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理念,全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司法便民机制的落实。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市率先建成集立案、调解、速裁、查询、信访接待等十余项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及独立的执行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切实落实文明接待、首办负责、一次告知等机制,开通涉渔、涉军、涉民生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做法,全面优化诉讼服务。联手广州海事法院完成全市首例跨省立案,获省高院肯定。延伸基层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判65次,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纳米”。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流程,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3名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其中民商事纠纷诉前引调成功531件,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组织集中授课9次,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联合区司法局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会同区妇联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聘任家事纠纷调解员和婚姻家庭心理咨询辅导员,力求以非诉形式化解纠纷。作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法院,会同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专门工作室,落实道交事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工作机制。在基层法庭引入专职驻庭人民调解员,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促进当事人息讼罢访。
坚持司法人文关怀。注重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为符合条件的19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2.52万元。成立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司法救助7次,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元。对身在外地、往返不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申请执行人,通过视频连线、邮寄材料等方式核实身份,远程发放涉案款项,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签发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妥处赡养、扶养、抚养纠纷40件,修复家庭温情,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工作,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五、从严治院,深化改革,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狠抓干警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员额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增强法官政治信仰和职业信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举行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夯实“一岗双责”。发挥12名廉政监察员职能,从严开展司法作风、工作效能、庭审规范化等检查,发布各类检查通报26期,使“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把关、好中选优”,在综合考量德能勤绩廉多方面表现的基础上,增补11名员额法官。任命14名法官助理,招录首批5名司法雇员,有效充实司法辅助力量。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原有多个审判部门,打破庭室建制,组建民商事简案组、民事难案组和商事难案组三个新型审判团队,构建法官审判专业化工作格局。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年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3495件,占全院的38.84%。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推进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考核,完善业绩评价体系,增强队伍管理的科学性。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分别于5月和10月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和打击“三强三霸”犯罪护航“三重”项目工作,接受人大司法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不定期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专题研究落实。强化公众的司法参与权与监督权,组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30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司法。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寄送《工作通报》2400份,向社会各界展示法院工作的动态和成果。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案件陪审率达97.16%。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看到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受经济大环境、立案登记制以及群众维权意识增强等因素影响,法院收案数量持续大幅增长,但审判力量尚未得到有效补充,法院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我区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部分法官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不高、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新型审判团队尚需磨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相关配套举措有待跟进,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对策,努力加以改进,也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共同营造我区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公正司法的使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主动开展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配合“凤凰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企业实行差异化处置,用法治手段化解供给过剩、防控供给风险,助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我区金融安全。加强相关领域司法探索,为我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保障。
(二)依法办理案件,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发扬“工匠精神”,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诉讼案件。依法严惩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监督支持并重,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提高在诉讼活动中发现社会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助力我区争创平安建设“十三连冠”。
(三)做好巩固提升,深入破解执行难题。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完善联动机制,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共同破解执行难的大格局。不断强化执行惩戒力度,向失信被执行人挥利剑、出重拳,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发挥好执行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深入推进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和便民执行,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新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四)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围绕我区高标准建设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强化诉调对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向纵深推进。
(五)深入统筹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好新型审判团队的运行,进一步落实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努力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办案流程提速增效。
(六)坚持从严治警,抓好法院队伍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觉悟和水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切实增强“八个本领”,满足新时代司法需求。加强对干警的履职保障和关心关爱,保持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普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各类案件:2016年,我院未结各类案件1107件,2017年新收各类案件9226件,累计各类案件10333件。其中,刑事案件460件(新收430件、旧存30件)、民事案件5017件(新收4518件、旧存499件)、行政诉讼案件58件(新收40件、旧存18件)、行政非诉申请73件(均新收)、执行案件4716件(新收4147件、旧存569件)、司法救助案件9件(均新收)。
2.“涉军停偿”案件:2016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涉军停偿”案件就是指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
3.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全省法院分批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通知,我院是全市唯一一家被列入全省“争取第一批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
4.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了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法学研究所承办,参与单位包
括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十五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具体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分别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四套严格而科学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指标体系,用于评估验收各法院执行工作。
5.强制管理:又称为收益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选任管理人对已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实施管理,以管理期间所得收益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执行措施,体现了一种较为先进的执行理念。
6.三大机制:2016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浙江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划和具体部署。三大机制建设旨在构建一个除庭审环节外涵盖咨询、立案、调解、信访等所有司法服务功能的体系,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保障,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对司法公信的认可度。
7.网上立案:网上立案是相对于传统形式的立案而言的。在传统的立案模式下,原告或其代理人需要到法院提交起诉书
和其他必要的材料。而网上立案就是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接收诉讼证据材料,使立案更便捷。
8.跨域立案:为让群众打异地官司少跑腿,我省于2016年底推出跨域立案服务,省内当事人对于需到其所在地区以外的法院起诉的案件,可通过本地区法院向案件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完成立案。
9.延伸立案:延伸立案指法院突破办公场所的地域限制,推动立案服务向基层延伸。我院已在部分偏远海岛地区配备立案自助一体机,延伸了司法服务触角,让当事人实现“立案不出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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