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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三项工作举措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意见
发布日期:2012-02-01 12:02     浏览数:2039

   一是切实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着力维护新区建设稳定环境。应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社会稳定、妨害发展环境、扰乱治安秩序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切实强化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检察职能的正确履行,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坚决打击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犯罪行为,保障全区“五大基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不断转变执法理念与方式,着力优化执法办案效果。努力践行大局观念,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正确把握好执法办案与优化环境、敢于挑战抓发展的关系,切实提升“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质量;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细化不捕不诉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检调对接、未成年犯罪预防等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完善机制畅通控告、申诉、举报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把执法为民理念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办案质量的多层次目标要求落实到精细化办案的具体实践中,切实做到严格、细致、深入。

   三是持续推进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面对普陀经济发展对检察执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举措,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导学辅岗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检察干警专业能力培养;以基层实践岗、青年联谊会、检调对接机制等为平台,切实加强青年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养;以健全新进人员培育、考核激励、选人用人等机制为推手,切实构建检察队伍阶梯状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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