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休息日送达制度。打破8小时工作制,组织法官利用清晨、中午、傍晚等饭后空余时间,以及周末和节假日等有利时机,换上便装,不用警车,深入当事人的住所地,多方寻找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二、根据法律规定,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对到庭的当事人要求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因其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等导致无法送达的,送达材料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
三、加大物质保障力度,提高送达效率。配备车辆专门专职负责全院各业务庭室的送达工作;配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院邮寄文书的寄取,以及回执的收取工作;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送达工具,在留置送达时采取照相、摄像取证的方式对当事人拒签收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将照片进行情况说明一并入卷,以增强留置送达说服力。
四、强化沟通协调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基层派出所、村(居)委会的沟通协调,依托在辖区内设立的“法治宣传工作点”及“巡回审判联络点”,有效查找送达人的信息线索。
五、积极探索电子送达的新方式,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通过手机和互联网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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