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家庭回访。通过加强与未成年犯家庭的沟通联系,一方面了解未成年犯在家中的思想、劳动、改造情况,以及家庭亲属是否给予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管教;另一方面也有针对性地指导未成年犯的亲属从家庭的角度对未成年犯进行有效的教育和改造。
二是联合回访。主动联合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帮教,形成“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矫正帮教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考察,发挥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的判后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远程回访。通过邮件、电话、QQ等远程通讯方式,对未成年犯开展跟踪帮教,及时了解未成年缓刑犯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并在帮教过程中,拉近法官与未成年犯的心理距离,更好地让少年犯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四是心理回访。法院每年都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矫治、心理咨询。一方面对他们潜在的心理障碍进行有效的疏导,帮助其打开忧虑、恐惧的心结;另一方面鼓励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勉励他们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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