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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移动数字法庭开庭到社区 司法为民效果好
发布日期:2012-07-04 12:07     浏览数:2015

    近日,因当事人行动不便,区法院使用移动数字法庭设备到其所在社区审理案件,这也是移动数字法庭设备在全省法院中的首次应用。
    原告夏某诉被告徐某共有物分割一案,夏某已年过七旬,且近两年发生过两次脑梗塞,行动极为不便,故申请法院到其所在社区开庭审理此案。接到申请后,该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其请求,决定对此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为此,该院多部门积极联动,事先多次赴社区沟通、布置庭审现场,安装、调试便携式数字法庭设备。该设备配备信息存储装置、摄像头及话筒,可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还配备了社区医生全程陪护,以防原告出现意外。整个开庭过程进行顺利,庭后,原告及其亲属、社区旁听居民均对该院此次司法便民举措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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