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批示精神及上级院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从“三个环节”入手强化案件质量把关工作,切实把防错工作抓在一线,把质量管理抓在一线,把规范执法抓在一线。
一、以完善机制保障为前提,把好案件质量的事前环节。健全教育机制,始终抓好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工作理念教育,始终抓好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专业素能教育,切实把素质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刑事诉讼重点环节工作,以工作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建立一批可操作性强的办案制度,使重点环节工作流程更加符合新的诉讼理念、诉讼程序要求;建立健全案管机制,逐步整合案管综合职能,以案管中心建设为重要着力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监控、质量预警、质量评估等制度,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制约机制。
二、以坚持公正执法为已任,把好案件质量的事中环节。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审查关,改进办案组工作模式,加强内部办案指导;推进办案工作分析会制度,完善内部办案质量探讨共议机制;改进法律文书制作及汇报工作,注重面对面听取对疑难、复杂、踩线等案件的审查汇报,听取对当事人有利证据的审查情况等。进一步把好诉讼监督关,推行案件质量监督点一揽表制度,严格补侦指导机制,健全刑事案件审查瑕疵通报制度,实现个案监督与定期分析通报相结合。进一步把好听取意见关,推进执法办案事中环节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在对相关案件作出终结性决定前,采取听证、或听取意见等不同形式促进公正办案,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进一步处理好监督配合关系,在与各刑事执法部门协调案件的过程中,坚持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坚持案件整体质量的把关,坚持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作为不能突破的底线。
三、以重视回头看为抓手,把好案件质量的事后环节。抓好自侦案件一案一点评、公诉、批捕案件一案一审、一月一评议、每季一分析等质量回头看活动机制;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议通报工作,形成有序的质量查纠机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总结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一个阶段后的问题性情况,细化分解办案质量风险点,健全关键点质量风险控制机制;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结合相关申诉案件,认真排查在执法理念、办案方法、办案能力、协作配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加强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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