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秩序,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协助区交通管理部门整治非法运营车辆。
一是主动指导,加强与区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就行政机关在实施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参加专题研讨会、提供司法建议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及时提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协助做好稳控化解和风险防范工作。
二是创新思路,对涉案非法运营车辆实施强制执行前保全。为避免被扣车辆继续违法营运或是当事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以逃避处罚的情形,对多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的非法运营车辆进行非诉申请前保全,使得行政处罚得到了有效执行。1-8月份,我院对两件涉及违法运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前财产保全,保全期间当事人均及时缴纳罚款。
三是快审快结,扩大对交通管理行政强制诉讼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由于非法运营车辆既有本地的短途客运,又有涉及外地的省际长途客运,因此对该类案件尤其对于当事人系外地的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并当庭宣判,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使行政纠纷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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