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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来硬的”
发布日期:2012-04-20 12:04     浏览数:2271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代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努力使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是尊重代表法定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努力改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交办会——责任到人
   全区意见建议交办会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一是提出要求。会议要求政府所属部门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建议办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来抓,精心部署,认真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努力提高解决率。二是完善制度。继续深化落实《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则》。实行政府领导领办制,在建议办理期间,各位副区长需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代表建议认真督办。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任务后要专门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实行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具体抓,落实专职人员,明确办理内容、要求和时间,责任到人。
   二、晒网上——一目了然
   自今年3月起,普陀区政府网站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市民登录区政府网站,既可以看到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议案,也可以看到承办单位的答复。为了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建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区政府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必须与纸质媒介答复内容一致。代表议案建议的公开,有利于促进广大群众对代表议案建议的了解、监督和评价,提高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提交、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出实效——真诚互动
   出实效是代表们提出意见建议的最终目的,而沟通则是办理落实建议的重要环节。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区政府根据“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明确主办单位牵头制定方案,协办单位提出意见,组织会办磋商,努力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和方法。各承办单位能够普遍重视在建议办理前、中、后与代表的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约谈、电话联系等形式,了解代表所提出建议的真正意图,确保答复内容既符合实际,又具有针对性,提高建议办理的实际效果。大多数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承办人员参加建议交办会后,都能把确定的主办件、协办件,逐件梳理分析,对照政策法规,认真讨论研究,落实措施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协办件形成意见函,分别发送给各主办单位;建议主办单位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系,加强与部门(科室)之间的联系,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到办理及时迅速,提高建议承办的面商率和满意率。列如:区教育局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的议案》(十五届四次第16号)中,分管领导带队,及时走访代表,交流沟通,对不太满意的地方,虚心听取代表意见,重新对初步答复件进行修改补充,然后再次与代表进行面商,提高了办理质量。区交通局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使用公交IC卡推进城市数字化建设和降低居民出行费用的议案》(十五届二次第67号)、《关于要求将展茅街道农村班车改为城市公交的议案》(十五届三次第30号)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与代表的交流沟通,做到共商共谋,提高问题解决率,代表们不但对答复满意,而且对办理结果也满意。
   四、听结果——揭短挑刺
   听取意见建议办理结果时代表发言一针见血,“挑刺揭短”。 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发展海岛现代农业的议案》(十五届一次第28号)、《关于要求区财政加大对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议案》(十五届二次第54号)、《关于出台特色农产品产后服务政策的建议》(十五届三次第23号)、《关于新渔农村建设中,绿化、美化等工程后续所需资金实行补助的议案》(十五届四次第53号)、《关于继续加大渔农村村庄整治工作力度的建议》(十五届四次第29号)中,在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与代表的座谈会上,代表们直言不讳:“为什么渔农村建设提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好的转变?难道渔农民不能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一起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诤言”后,区渔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渔农村,认真调研,制订计划,抓好落实。近年来在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了绿化示范村、通村公路建设、渔农村饮用水安全等11项建设工程,累计投入区级以上财政资金5.6亿元,大大提高了渔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渔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基本得到了落实解决。
   五、跟督办——紧追不舍
   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是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和有效手段。区政府努力做到及时部署,于代表建议预交会议前先征求各主办、协办单位对分类办理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调整。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把建议办理列入单位年度职能工作目标考核;对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在建议办理过半时,专门下发督查通知书,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办结,对办理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采取电话等形式进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根据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代表建议的安排,带领有关委室负责人到各有关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改进意见,促使一些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在办理区人代会确定的重要建议《关于加快建立创卫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十五届四次第22号)中,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街道、社区、市场、街巷开展创卫工作实地调研,并赴省内创卫先进市区交流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完善,出台了《舟山市普陀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完善了机构,确定了12项责任项目,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了督查考核,巩固和发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据悉,普陀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复率均为100%。从收到的征询意见表反馈来看,代表对办理答复表示满意的占83.62%;基本满意的占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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