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权力,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街道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了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依法监督和支持促进的有机统一。要始终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有效发挥监督、支持、促进和推动作用,充分体现人大与街道办事处工作根本目标的一致性。
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统一。要坚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就业、医疗、教育、老龄、保障房等民生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使经济发展的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
四是坚持依法履职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依法与创新的关系,在坚持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应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方法,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