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制度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数:1752

(1993年5月3日普陀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8月17日普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普陀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是常务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做好综合、协调、宣传、调研、督查和服务工作。

一、承办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机关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二、负责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文件、纪要和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复核、编发及其相关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工作计划、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工作;

三、负责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的编辑工作,做好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的记录;

四、负责同区委区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联系工作;负责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和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工作;负责同本机关委、室的联系工作;

五、提出和落实区人大机关调查研究课题,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了解和提供区内外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七、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八、负责常务委员会理论、法律学习的服务工作;

九、负责区人大机关的文件办理、印章和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图书资料管理以及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办理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与办公室(研究室)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人事任免手续;负责区人大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

十二、检查、了解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执行、办理情况,做好督促反馈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和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区人大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工作职责经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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