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关于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评议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数:556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84月底至9月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评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主要做法

按照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评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时间、方法和纪律等事项,多次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人就评议工作进行对接和安排部署。为确保评议调查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正性,评议工作组组织召开了评议工作动员会、集中约谈了区卫计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局下属单位负责人,赴部分镇、街道,召开了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社区(村)干部、属地人大代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多个座谈会,并深入2家公立医院3家公共卫生单位、2家民营医院诊所、2家基层医疗机构及2家偏远海岛卫生室。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了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意见建议。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工作的抓手,做到以评议促提高。

评议调查测评情况:共向被评议单位(含下属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部分社区村及区属各单位、各代表小组代表、服务对象等发出《征求意见表》303份,收回303份,其中“满意”占91.8%,“基本满意”占8.2%。 向各代表小组代表发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换届以来亮点工作测评表》151份,收回151份,其中“好”占78.6%,“较好”占20.5%,“一般”占0.9%

2018928,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换届以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报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并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共发出评票 21张,得满意票21测评等次为满意。

二、主要工作成效

自换届以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理念,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卫计事业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换届以来共计依法行政处罚43起,其中,查处取缔无证诊所35户,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5家,立案查处性别比“两非”案件2件。大力提高行政效能,依法简化行政审批,疏理调整交叉重复的行政审批职责共20大项49子项,占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100%,深入推进了“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换届以来,先后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办件6件,协办件2件,满意率均为100%。“强化医疗惠民”等3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二)医药卫生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我区已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让群众得到实惠。率先列入省级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县区,列入全市唯一县区试点开展区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共体管理机制,人、财、物、信息流通渠道不断健全。以普陀医院为牵头单位,普陀医院六横分院和11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组建完成,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新机制分批实施,年药品费用压缩空间1500万元以上,药品采购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医疗费用增长得到严格控制。社会办医环境不断优化,民营医院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切实落实“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有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普陀医院门急诊人次首次出现负增长,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5.47%互联网+医疗模式全面构建,实施“订单式”医疗服务,实现了区级医院与11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全面实施海岛支医工作,区级卫生医疗单位以“下派院长”、“第一院长”的形式,对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定期选派骨干医生坐诊并带教,使海岛群众就地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下对接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品种有较大幅度增加。出台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机制和海岛差异化医务补贴办法

(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不断强化。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扩面,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健康管理效率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有力有序,率先在全市开展卫生应急乡镇创建工作,换届以来未发生因防控处置不力造成的传染病疫情蔓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医疗行业监管,爱国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各项指标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妇幼保健能力供给和计生技术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覆盖全区,区妇计中心达到省级国免实验室质控全优,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0.99‰,创历史新低。计生协会项目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换届以来共实施生育关怀项目83个,受益育龄群众达2.9万余人次。

(五)“健康普陀”产业发展有力推动。立足资源优势和海岛特点,制定出台《深化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国64家首批健康促进试点县(区)中,以全省第一、全国第二的成绩,被命名为“全国优秀健康促进区”,相关工作经验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交流采用,为全省乃至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提供了经验。高规格召开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制定出台《“健康普陀2030”行动纲要》。组织举办“2017舟山普陀大健康产业高峰论坛”,吸引国内外参会企业80余家,现场签约项目18,健康产业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三、 存在问题

(一)基层医务人员配置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海岛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技人员“招难留难”、“青黄不接”问题普遍突出。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606人,其中正式在编医务人员401人,非在编医务人员205人,非在编人员多数为乡村医生,且平均年龄达到52岁,最大年龄达到64岁,不少村(社)乡村医生结构不合理,整体服务能力偏弱,年龄偏大,后继乏人,影响基层人才队伍稳定和梯队建设,与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随着综合医改的进一步推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调整,加之卫技人员专业性强、培养周期长等客观因素存在,公共卫生单位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紧缺情况日益凸显。

(二)基层卫生医疗设施条件尚需进一步改善。近几年来,因行政区域调整、产业发展、人口集聚、旧城改造等因素,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适应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有待调整,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因行政区划调整,现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址位于新城区域内,与其服务区域偏离,不利于推进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部分偏远海岛地区医疗设施条件薄弱的情况还客观存在,如东极、虾峙、葫芦岛等地的卫生室,由于地域因素,医疗设施、业务用房等还不尽人意。

(三)运行管理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还待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制度还不尽完善,工作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可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尚未规范建立,普陀医院和普陀医院六横分院收支缺口依然存在。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存在重签约轻服务现象。基层卫技人才培养、交流机制不够完善,制度未形成有效体系。

四、整改建议

(一)重视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科学合理核编,拓宽用人渠道,加大人才引进,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录,通过“上提与下沉”相结合,实行全区统筹、动态调整、能上能下。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和本土医疗队伍培养,不断强化名医带教、外派进修、在职培训,并完善健全引才留才、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卫生机构人才“招聘难、流失大、上升渠道不通畅”的问题,优化和稳定乡村医疗队伍,促进基层医疗队伍梯队建设,努力形成一支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的医学人才队伍。

(二)重视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的卫生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合理配置,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发展现状和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议考虑谋划在城北区域新建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资金扶持力度,着力破解部分海岛偏远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医疗设备陈旧落后等问题。

(三)重视机制完善,进一步增强持续发展活力。完善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建立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深入推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财政保障、人员待遇以及机构提档升级激励机制等改革,研究完善现行绩效工资制度,切实起到鼓励优秀、奖励先进、推进工作、群众满意的激励作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开展医共体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人员薪酬分配挂钩,确保医共体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落实力度,加强生殖健康、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及能力建设,减缓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促进人口的均衡发展。

(四)重视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深化“三合理一规范”制度,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加强医疗纠纷防范与调解,加大规范化指导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在引导城乡居民合理有序就医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突出服务重点,优化服务内涵,强化绩效考核,使家庭医生能够真正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五)重视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以新风正气引领行风建设方向,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持续释放行业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狠抓源头管理,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从思想道德、管理、制约等机制入手,塑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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