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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委顺利办结《监察法》 颁布后首例留置案件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数:990

日前,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顺利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的第一例留置案件,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3月26日,经本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区监委对六横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站站长张永悦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经查:

张永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财务中列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张永悦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生活上腐化,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永悦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永悦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区纪委区监委  李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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